據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統(tǒng)計,該平臺近期共接到有關在線旅游的消費者投訴75起,投訴問題主要涉及虛假宣傳、捆綁銷售、霸王條款、退改票費不合理以及訂單被隨意更改或取消等五個方面。其中,涉及虛假宣傳19起,占比25.33%;捆綁銷售16起,占比21.33%;霸王條款15起,占比20.00%;退改票費不合理13起,占比17.33%;訂單被隨意更改或取消7起,占比9.33%;其它投訴5起, 占比6.67%。
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受理在線旅游投訴情況
一、虛假宣傳
陳女士日前向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反映,她9月16日在某在線旅游網站上預訂南京一家名叫“水西門大街家庭公寓”的酒店。“當時看到環(huán)境不錯,價格優(yōu)惠就訂了,但到了水西街,怎么也找不到那個公寓,連個指示牌也看不到?!标惻糠从?,給公寓打電話后,說派一位女工作人員來接她,讓她在路口等。后來,一名工作人員幫她拉著行李走進一個閘門,走進一條昏暗的小巷子,走了很久才看到一棟破舊不堪的舊樓房,樓梯特別陡,欄桿上還有鐵銹和異味,二樓是一條又長又臟的走廊,連個燈也沒有,她越走越覺得不對勁,就要求不住了,但對方說不住也不能退費。陳女士認為,公寓實際情況與網上宣傳完全不符,就向當初預訂的在線旅游網站投訴,要求退款,但仍然遭到對方拒絕。
點評:網上宣傳與實際不符一直是在線旅游投訴的熱點問題。為避免被網上不真實、不全面的信息誤導,消費者最好通過多種途徑查閱酒店評價、酒店官網、酒店設施等信息,核實無誤后再選擇預訂。如果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比如虛假宣傳的宣傳單、簽訂的合同、購買的產品及服務的收據或發(fā)票、對相關行為的錄音、錄像等。
二、捆綁銷售
近日,劉先生向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投訴,稱他8月15日帶家人到北京旅游,從某在線旅游網站APP上訂購廣州至北京的火車票,當時明明顯示一個人的票價是862元,兩人票價應是1724元,可他提交訂單支付時,卻發(fā)現要支付1806元。他很納悶,正常代理售票點一般每張票加收5元手續(xù)費,訂兩張票怎么多出了82元。反復核對才發(fā)現,原來訂票網站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每張票加收了40元保險及1元其它服務費。劉先生認為,訂票時完全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擅自加收保險費等其它費用,這種做法顯然不合理,而且默認購買保險的選項非常隱蔽,存在故意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點評:消費者通過在線旅游網站訂購機票或車票時,往往會被強制搭售保險、接送機券、酒店抵用券等其他產品,這些附加產品通常不容易被發(fā)現,而且取消程序復雜,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會掉進“搭售陷阱”。除了提醒消費者注意,更建議在線旅行網站在合理創(chuàng)收的同時,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要用這種“打悶包”的方式變相強制消費。
三、霸王條款
彭先生近日向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反映,他在某在線旅游網站預訂了10月21日泰國普吉島酒店兩個房間,合計2557.45元。9月21日他到泰國辦理入住時,才發(fā)現自己訂錯時間,將9月訂成了10月。彭先生立即撥打國際長途與訂房網站溝通,希望能改為當天入住或者退訂,但訂房網站過了4個多小時,才給他回復,說酒店不同意退房。但彭先生當時就在酒店,而且酒店工作人員一再表示,只要供應商打電話就可以改。無奈之下,彭先生只好重新訂了房間?;貒?,他要求網站退訂10月21日的酒店并退房費,但訂房網站拒絕辦理退訂手續(xù),理由是網站規(guī)定已預訂的酒店不退不改。
點評:霸王條款也一直是在線旅游的熱點投訴問題。霸王條款主要是不公平的格式條款,雖然說格式條款是為了提升效率,但現實中消費者幾乎沒有針對格式條款內容與網站協(xié)商的權利,只能被動全盤接受或不接受網站的單方意愿。部分在線旅游網站甚至利用技術壁壘,對消費者審查、質疑條款的權利進行限制,或者利用格式條款規(guī)避自身風險,把經營風險完全轉嫁給消費者。
四、退改票費不合理
趙女士近日向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投訴,稱她在某在線旅游網站購買了一張重慶至廈門的機票,票價744元,加機建燃油費一共794元。購票第二天因行程改變,向購票網站提出退票,網站扣除400元手續(xù)費后,給他退了394元。趙女士向訂票的航空公司咨詢,航空公司表示,按規(guī)定只收取5%的退票費,但訂票網站卻扣了她50%多的退票費。
宋女士也向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反映,她在某在線旅游網站訂購了2套從南昌到北海的往返機票,出發(fā)前臨時接到通知,從南昌飛北海的去程航班被取消了。她向網站申請往返機票退費時卻被告知,去程機票可以全額退款,返程機票需要申請自愿退款,自己承擔500元的手續(xù)費。宋女士認為,她在網站同時購買的往返機票,由于航空公司臨時取消去程航班,導致行程落空,網站應該協(xié)調全款退票。可網站卻說,往返航班不是同一家航空公司,它們之間沒有協(xié)議,消費者必須承擔退票手續(xù)費。
點評:有關退改票費不合理的曝光新聞屢見報端。但現實中,仍有部分在線旅游網站打著“超值套餐”等旗號,以超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下單,其背后隱藏的是高昂的退改票費用。一旦發(fā)生消費糾紛,這些在線旅游網站便通過擅自修改退改票規(guī)則、設置“霸王條款”等手段,拒絕為消費者退票,有的特價機票甚至需要扣取百分之百的退改票費。
五、訂單被隨意更改或取消
近日,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接到陳女士投訴,她們一家通過某在線旅游平臺預訂了8月24日-29日的日本自由行。24日出發(fā)當天,她丈夫因故沒趕上飛機,就打電話給訂票網站,問機票能不能改簽?工作人員說是特價機票,不能改也不能退。隨后她丈夫重新買票去了日本。29日全家到機場辦理值機回國時,才發(fā)現她丈夫返程的機票也被取消了。訂票網站的解釋是,航空公司有規(guī)定,聯程票必須按照順序乘機,而且在行程單上有提示。陳女士認為,消費者一般不會去仔細閱讀行程單內容,無論什么規(guī)定,單方面取消消費者返程機票時,至少應該提前通知她們,臨時訂票不僅費用貴,而且可能買不到票影響整個行程。
點評:類似陳女士的遭遇,不少消費者有過訂單被網站隨意更改或取消,且網站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經歷,最后只好自認倒霉,自己承擔全部損失。所以,特別要提醒消費者,在下單前一定要看清網站的各項條款,盡可能明確旅行線路、內容和時間,對于旅行社隨意更改行程、壓縮游覽時間的行為,要盡量搜集和保存各種證據,以便行程結束后向有關部門投訴。
針對當前在線旅游消費者投訴居高不下的現狀,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首先,在線旅游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義務,守法經營,誠信自律;其次,立法部門要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各經營者之間、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第三,監(jiān)管部門要著力規(guī)范經營者通過互聯網發(fā)布旅游經營信息行為,重點監(jiān)督經營者以電子數據形式提供的合同格式條款,保障消費者依法享有充分知情、自主選擇、公平交易和損害求償等權利;此外,消費者也要提高維權意識,一旦權益受到侵害,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鑫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