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像房屋這類不動產,有了產權才會有收益權。可就在最近,南京多位市民反映稱,他們碰到了將房屋產權和收益權分開來賣的怪事,而且一套房屋居然賣出了幾個甚至十幾個收益權。
一套產權房賣出多個收益權
投資人張先生告訴記者,2016年他接到一份廣告宣傳單,稱位于南京建鄴區(qū)的升龍匯金中心要搞一個大型酒店項目--只要購買了該中心房屋的收益權,投資人就可以享受穩(wěn)定的收益回報。
投資人 張先生:
最終,張先生購買了升龍匯金中心一套房屋的收益權,并和一家名叫"慕特斯"的酒店管理公司簽了一份《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張先生將購買了收益權的房屋交給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經營,后者會按月將經營收益打給張先生。
張先生說,一開始,他的確每個月都能拿到一筆收益。然而自從今年1月3號拿到最后一筆錢后,他就再也沒有收到過錢。
張先生連忙趕到升龍匯金中心討說法,結果發(fā)現(xiàn)和他同樣遭遇的有近200人,涉及金額超過8000萬元。此外,當初和他對接的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也沒人接聽了。
張先生等人還了解到,他們購買了收益權的房屋,也被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賣給了別人。也就是說,慕特斯將同一套房屋的產權和收益權分別賣給了不同的人。
除了將產權和收益權分開賣,同一套房屋的收益權也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記者翻閱"收益權購買登記冊"發(fā)現(xiàn),升龍匯金中心C區(qū)A棟17樓的一套房屋,其收益權被賣給了十幾個不同的投資人。
投資人 蔣先生:
開發(fā)商拒絕接受采訪,稱合作公司違規(guī)銷售
面對眾多投資人的疑問,升龍匯金中心開發(fā)商在售樓處張貼了一份"公示":聲稱他們將部分房屋整體賣給了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不料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卻將這些房屋違規(guī)銷售、一房多賣。
對此,張先生等投資人表示,當初他們購買房屋收益權的時候,無論是看房、交錢,還是最終簽約,地點都在升龍匯金中心的售樓處,因此開發(fā)商應當負有監(jiān)管責任。
法律專家:單賣收益權于法無據(jù)
目前,張先生等投資人和升龍匯金中心開發(fā)商都報了警,南京建鄴警方正在介入調查此事。法律界人士則表示,收益權是產權的一部分,投資人購買沒有產權的收益權,風險非常大。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波:
民法上所講的產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利,這四項權利通常是不可分割的,脫離了產權這個收益權肯定是不能實現(xiàn),除非你跟產權人能有書面的協(xié)議。我們根據(jù)協(xié)議再來判斷,如果說跟產權人沒有書面協(xié)議的話,那他這個所謂的收益權就是空的。
(編輯:映雪)
![同一套房被賣了17次近200人中招](http://m.hovf.cn/file/upload/201804/23/0919126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