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宇 資料圖
近年來,路人對遇險者作壁上觀的新聞不斷在各地反復上演。“扶不扶”仿佛成了一個困擾人們多年的難題,提供救助怕被對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將面臨良心上的譴責。而每次討論這一話題,“彭宇案”就會被再次提起。
最近,最高法發(fā)文再談“彭宇案”,呈現(xiàn)了一個與公眾認識不同的“真相”。在最高法的“案件還原”中,從法院搜集的證據(jù)來看,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老太太相撞并無不妥;而且,時隔多年后,彭宇自己也承認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fā)生過沖撞。
事實上,在我看來,這只是一樁發(fā)生在彭宇與老太太之間的簡單民事訴訟。此案該反思的,本不該是要不要扶老人這樣一個簡單問題,而是一系列法律問題,比如,為何一審的時候,警方將能夠證明彭宇撞人的關鍵證詞給丟失了;比如,為何一審法官進行了過多“常理性分析”,而不是依靠法理、證據(jù)說話;再比如,為什么二審法院當時面對這樣一起引起輿論軒然大波的案件,居然讓雙方簽了保密協(xié)議……
可以說,正是由于本案在關鍵證據(jù)、法官輿情處理等方面存在著重大失誤,才令一樁簡單的民事案件,上升為一樁事關道德滑坡、司法不公的輿論大事件。
彭宇案最不必討論的就是遇到有人在馬路上摔倒到底該不該扶。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見到需要幫助的老人、小孩,難道不該過去攙扶一把?
▲天津版彭宇案:王秀芝(原告)一家人被公眾和媒體團團圍住。 圖/視覺中國
這么淺顯易懂的道理,我們卻還一遍遍在輿論場中煞有其事地爭論,有時看到關于老人跌倒的新聞,第一反應甚至就是“碰瓷”、“老人變壞”。這簡直就是在給自己的冷酷無情、不負責任找理由。
事實上,最高法在澄清“彭宇案”時也指出,“嚴格意義上,我國司法實踐中,也并未發(fā)生過一起僅因扶人而讓扶人者擔責的判例?!倍?,現(xiàn)在電子監(jiān)控設施、車載記錄儀這么多,遇到訛人事件,尋找證據(jù)、證人并不難。如此看來,那些動輒把“彭宇案”拿出來為自己的冷漠辯護的人,到底在怕什么?
為一個從未實現(xiàn)的“假想事件”而恐懼,捆綁了自己的責任與道義,加入撻伐疑似碰瓷者的網(wǎng)上狂歡,這種焦慮而幽暗的心理值得探究。
不得不說,很多時候,“彭宇案”無意中成了一些不愿負責任、冷漠無情者的“擋箭牌”。遇到倒地的行人,馬上想到萬一被訛詐了怎么辦?萬一被告到法院打官司怎么辦?
既然如此,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的分析,看似充滿理性,實則抹殺了做人的正義感。
說到底,“扶不扶”是一個關涉良心的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公德問題。不排除有人倒地訛人,但這畢竟是小概率事件,一些人之所以一遇到倒地的行人就把彭宇案給抬出來,根本而言,還是缺乏一種惻隱之心。
扶起倒地者可能會被訛詐,但更可能會挽救一個生命,挽救一個即將陷入痛苦深淵的家庭,扶起一個社會的道德人心。問題是,這樣的“覺悟”與仁心早已在一些人的眼中褪色,讓位于斤斤計較自己的得失。
要我說,彭宇案過去這么多年了,千萬別動不動就把責任都潑到彭宇案身上。這樣一樁簡單的民事案件,載不動如此沉重的道德指責、道義挾持。到底扶不扶,在于自己的內(nèi)心是怎樣想的,而不在于小小一樁“彭宇案”。
自信平生無愧事,死后方敢對青天。有多少人,經(jīng)得起自己內(nèi)心這一聲詰問?
(編輯: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