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陽臺大聲放歌 鄰居被逼無奈搬家

  來源:南國早報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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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半年來,南寧市良慶區(qū)天竺米蘭小區(qū)7棟有一住戶,每天都在陽臺上大聲播放音樂,有時還敲打鍋碗瓢盆,周邊鄰居不勝其擾。

半年來,南寧市良慶區(qū)天竺米蘭小區(qū)7棟有一住戶,每天都在陽臺上大聲播放音樂,有時還敲打鍋碗瓢盆,周邊鄰居不勝其擾。


本文圖均為 南國早報微信公眾號 圖

5月9日12時許,記者到天竺米蘭小區(qū)走訪,7棟共有26樓,在樓下確實聽到了很大的音樂聲。

住在14樓的業(yè)主黃女士稱,放音樂的那一戶住著一名30歲左右的女子,不知為何,屋里每天從早上6時開始播放音樂,一直到晚上12時才停。

黃女士說,她以前帶小孩住在陽臺邊的臥室,由于女子播放音樂太大聲,讓人難以入睡,孩子也曾多次在夢中被驚醒。

后來她只好搬到另一間房,但晚上還是不敢開窗,也不敢開陽臺玻璃門。

記者試圖采訪涉事住戶,但室內(nèi)音樂很大聲,多次敲門無人回應。從14樓的樓梯間上到樓頂,每一層都能清晰聽見音樂聲。

9日下午2時許,記者再次來到天竺米蘭小區(qū),音樂仍在大聲播放,而且是單曲循環(huán)。

據(jù)天竺米蘭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處有關負責人稱,那戶住的女子姓羅。

接到投訴后,物管、社區(qū)及派出所多次派人上門,可羅女士每次都以各種理由不開門?!肮穼γ媪硗庖粋€小區(qū)的居民也來投訴,我們也想找個解決的方法,但是目前確實找不到。”

另據(jù)物管稱,有業(yè)主實在無法忍受,已經(jīng)搬離該小區(qū)。

據(jù)金象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稱,該所已接到小區(qū)居民多次報警,但每次都吃“閉門羹”。

他表示,對于這種擾民的情況,住戶執(zhí)意不開門他們也沒辦法,也不能像偵破案件那樣破門而入。

前不久,小區(qū)物管聯(lián)系到羅女士的母親,她稱羅女士感情受挫,可能是精神受到了一些打擊,希望大家多多體諒不要刺激她,并表示近期會帶她搬走。

據(j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guī)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編輯: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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