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少女遭父親性侵200次 求助母親被無視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張玲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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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3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北有一名61歲的劉姓獸父,他從女兒小學四年級開始蹂躪、性侵女兒,一直持續(xù)到女兒高一為止,次數(shù)高達近200次。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3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北有一名61歲的劉姓獸父,他從女兒小學四年級開始蹂躪、性侵女兒,一直持續(xù)到女兒高一為止,次數(shù)高達近200次。期間,盡管女兒痛苦地向母親求救,卻遭到冷眼無視對待。最后在她自暴自棄后被老師關心,才說出埋在內(nèi)心深處的恐怖陰影。想不到,劉父遭法辦后,卻畏罪潛逃,足足躲了3年之久,直到前幾天才終于將他逮捕。

警方調(diào)查指出,劉父和女兒同住在臺北地區(qū),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獸欲,從2002年9月開始,即便女兒極力反抗,痛苦地抓著門大喊"我不要!你干嘛不去找媽媽!"卻還是被可恨的劉父性侵得逞。

直到女兒升上了高中一年級,噩夢依舊沒有停止,劉父反而愈演愈烈,她嚇得逃跑到家里附近的雜貨店求救,要打電話給警察報警,沒想到卻遭攔阻,讓女兒完全放棄了希望,開始自暴自棄、無故曠課、翹家,最后才在老師的關心之下,讓劉父的獸行曝了光。

劉父被逮捕后竟然辯稱,女兒是受到他人挑撥才會誣陷他性侵。在劉父遭法辦后,檢方就痛批劉父為逞獸欲罔顧人倫,自女兒年幼依賴照顧時就伸出狼爪長達5年,不但影響了女兒身心發(fā)展,還不見悔意,甚至要求女兒撤告,最后依強制性交罪嫌與兒少法向法院求刑30年,后來劉父上訴,改判25年。

但離譜的是,劉父事后居然畏罪逃亡,成了通緝犯后躲到外縣市一間啤酒廠當外包工人,18日時才被新竹警方壓制逮捕,還不斷狡辯是遭女兒陷害,讓警方看了直搖頭。

網(wǎng)友在看到獸父性侵女兒后,紛紛留言表示"社會真的好亂"、"我不知道這種人能稱之為父親嗎!禽獸不如"、"雜貨店老板竟然不愿意幫忙,難怪妹妹對人性失望"、"父母根本沒資格生養(yǎng)后代"、"每次看到都好心痛,母親到底在做什么,為什么不保護孩子,你知道毀了孩子一生,你這樣都無所謂嗎?這種父親根本不配當人,連畜生都不配"、"每次看到這種獸父,我實在替孩子心痛,為什么這種亂倫一直在發(fā)生?我們無力,因為連法官都判不了禽獸,我們只能保護好身邊自己的孩子,祈求所有的小孩,都能有個正常的父母!"(中國臺灣網(wǎng)張玲)

(編輯: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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