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成付費唯一選擇 二維碼何以成了“攔路碼”?

  來源:法治日報作者:孫天驕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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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不掃碼,寸步難行。”北京市平谷區(qū)的王女士來電投訴二維碼問題:前幾天,她開車出某停車場,準備掃碼支付停車費時,因天氣寒冷,手機卡頓后突然自動關機。

調查動機

“不掃碼,寸步難行。”北京市平谷區(qū)的王女士來電投訴二維碼問題:前幾天,她開車出某停車場,準備掃碼支付停車費時,因天氣寒冷,手機卡頓后突然自動關機。她本想用現(xiàn)金支付停車費,卻發(fā)現(xiàn)停車場只能掃碼繳費。于是,她不得不在車里等待了近10分鐘,等手機重新開機穩(wěn)定后才得以繳費離開。

這次經歷,讓她不禁感嘆:“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停車、點餐、繳費等都要掃碼,有的只提供掃碼支付服務,離開手機好像什么都干不了了;有的掃碼支付前得填一堆信息或關注一堆亂七八糟的公眾號,實在讓人頭疼?!?

二維碼何以成了“攔路碼”?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幾天前,北京市民林聽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當天,她和朋友約好去某商場吃飯,于是開車進入該商場停車場,吃完飯準備離開時,發(fā)現(xiàn)停車位附近墻柱上有停車繳費二維碼。林聽拿出手機掃了二維碼,結果掃描出來的結果是公眾號界面。

“必須要關注該商場公眾號,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之后還要注冊成為會員,收集的信息包括個人手機號、生日、姓名。注冊成功之后才能填車牌號,之后再繳費。”林聽回憶說,當時她看到流程如此麻煩之后,本想放棄二維碼繳費,但出口處沒有其他繳費途徑,如果不關注公眾號進行后續(xù)操作,就無法駕車離開停車場。最后,她只能按照提示,一步步完成注冊和信息填寫,才得以繳費離開。

停車繳費、點餐、租借充電寶……如今,掃描二維碼代替人工服務已然成為一種日常,但這種本該“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費方式,卻給不少消費者帶來了困擾?!斗ㄖ稳請蟆酚浾哒{查發(fā)現(xiàn),不少消費者抱怨掃二維碼存在各種問題,包括:消費只能掃碼、拒收現(xiàn)金、拒絕提供紙質菜單;強制關注公眾號、跳轉小程序;不當索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廣告、優(yōu)惠彈窗頻繁,真假難辨等。

商家強制掃碼消費是否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掃碼后過度收集信息違法嗎?消費者掃碼后被騙,商家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采訪。

掃碼關注才能操作

停車繳費關卡重重

近幾年,林聽早已習慣了掃碼停車的方式,不少停車場甚至只能掃碼停車,人工收費和現(xiàn)金收費似乎已成了被淘汰的“老舊產物”。然而,本該出于便利性應用的掃碼停車服務,也給司機增添了不少麻煩。

林聽向記者抱怨,不少停車場掃碼后都有廣告、公眾號、小程序彈窗,強制要求注冊成為相應會員才能享受停車服務,“同意對方收集手機號等個人信息”往往被默認勾選,且不能取消選擇。在停車之后,林聽有時會取消關注公眾號,或者作屏蔽、刪除處理,但之后總能收到相關商家發(fā)來的短信,內容包括商場優(yōu)惠、產品推銷等?!岸液蛣e的垃圾短信不一樣,這種短信往往沒有‘TD’(退訂)的選項,連取消都沒辦法?!?

“有時候,真覺得無孔不入的二維碼變成了‘攔路碼’,本來很簡單的停車繳費行為都被搞復雜了?!绷致犝f。

北京市民鄒女士對林聽的遭遇感同身受,在她看來,二維碼在停車繳費領域的廣泛應用,給司機們帶來的便利遠不如煩惱多。鄒女士回憶說,有好幾次,她在停車場掃碼時,彈出“×元停車優(yōu)惠券”的界面,但進一步點擊之后,卻并不能直接領取優(yōu)惠券,而是跳轉進入廣告界面。

“停車場的繳費二維碼,很多掃了都會彈廣告,讓辦停車卡、升級會員等,每次都要至少關閉兩三個彈窗才能到繳費界面。有時候在出口掃碼繳費就要好幾分鐘,因為這樣我和其他司機發(fā)生過幾次沖突?!编u女士抱怨說,“完全是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

近日,記者以“停車繳費”“二維碼繳費”等為關鍵詞在社交平臺、第三方投訴平臺上檢索,發(fā)現(xiàn)對停車二維碼掃碼繳費感到不滿的消費者不在少數(shù)。

在數(shù)百條相關投訴中,內容包括掃碼系統(tǒng)不智能,重復收費;掃碼后強制關注、注冊會員才能進一步操作;強制收集個人信息,且多是與停車消費毫無關系的生日、健康情況、通訊錄等信息;彈窗廣告大量存在,誘導消費等。

點餐付費依賴掃碼

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除停車繳費被二維碼“捆綁”之外,餐飲業(yè)的掃碼點餐問題也多受人詬病。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天津多家商場發(fā)現(xiàn),目前大部分餐飲企業(yè)都需要顧客自己掃碼點餐,一些餐廳需要掃碼關注其公眾號后才能點餐,還有一部分是掃碼后彈出醒目廣告,廣告類型涵蓋游戲、電商促銷、金融借貸等,有些甚至無法跳過。

不少消費者對此感到不滿。天津的田女士告訴記者,她去飯店就餐時,不少店家都是掃碼點餐方式,但掃碼后有時會出現(xiàn)沒有菜品圖案、要求強制關注官方公眾號、必須注冊成為店鋪會員等情況?!坝袝r候我會跟服務員提出要看紙質菜單,但好多店家都表示只能掃碼點餐。”

北京的汪女士反映,有些餐飲店掃碼點餐還暗藏“玄機”。有一次她買奶茶,本來是想在柜臺直接點飲品后用現(xiàn)金付款,但店員說掃二維碼線上點餐可以領取優(yōu)惠券,甚至有買一送一的活動,比柜臺點單劃算得多。“當時我就在想,這種店鋪活動不應該是線上線下統(tǒng)一的嗎?如果是不用智能手機或者手機剛好沒電的人,就要多花不少錢,這樣真的公平嗎?”

掃碼之后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據(jù)報道,北京的孔先生在某餐飲店消費時,發(fā)現(xiàn)需要關注商家公眾號才能點單,認為商家強制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遂將該商家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個人信息權益、告知個人信息處理情況、賠禮道歉并賠償相關損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中認定被告商家的相關行為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需向原告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5000元公證費。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任超介紹,“形式上自愿、實質上強制”的交易行為,或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這種強制掃碼關注的消費服務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強制掃碼關注對部分不愿意掃碼的消費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認為,以消費者正常期待來看,應該直接掃碼就能實現(xiàn)目的,如果還要強制關注公眾號,甚至強制獲取個人信息,顯然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能履行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必要性原則和充分告知說明、征求被收集者同意的義務。剛剛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guī)定,對于通過互聯(lián)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僅采取設置勾選、彈窗等方式,不能夠認為其已經履行提示義務或者說明義務。因此,這種情況下,商家強制收集個人信息是違法的。

“過度索取信息,還增加了消費者信息泄露的風險。”任超說,消費者在掃碼付費時,商家經常要求消費者關注其公眾號,填寫個人信息成為會員享受折扣,或通過公眾號、小程序自動獲取其電話、生日、性別、地理位置等個人信息。但顯然這些信息與到店消費無任何必然關聯(lián),這就可能涉及對消費者信息的過度收集。一旦商家對數(shù)據(jù)保管不善,消費者還要承擔個人信息泄露、丟失的風險。“掃碼消費模式不應變成獲取用戶個人信息的工具?!?

聯(lián)合執(zhí)法嚴格監(jiān)管

推動商家依法經營

商家強制掃碼、強制收集個人信息等情況已引起有關部門關注。

2023年4月,工信部曾通報掃碼支付新騙局。2023年6月,針對掃碼消費中存在的問題,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反對強制關注公眾號”的消費監(jiān)督工作。

近段時間以來,北京、上海等部分地方網信辦、市場監(jiān)管局等部門約談問題企業(yè)、發(fā)出“掃碼”消費提醒,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等地還出臺了掃碼消費服務違規(guī)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規(guī)指引等文件,規(guī)范掃碼消費服務。

在孟強看來,二維碼本身是便民的發(fā)明,符合當下智能手機運用越來越普遍的生活場景和需求,用二維碼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服務、付款服務,本是無可厚非的。不過,商家在提供二維碼服務的同時,要保證提供的二維碼安全可靠。同時,商家必須明確一點,二維碼服務的本意是為消費者提供便利,而不能借此剝奪消費者消費方式選擇的權利,或者把二維碼變成強制搜集個人信息,為自己的商業(yè)行為行方便的一種途徑。

受訪專家表示,二維碼的安全性值得關注。二維碼生成器能將任意網址轉換為二維碼供用戶掃碼訪問,不法分子將病毒、木馬程序等下載地址編入二維碼,用戶掃碼后,手機里的通訊錄、銀行卡號等信息極易泄露。而目前缺乏對二維碼進行審核、監(jiān)控、追溯和認證的手段。

為此,有專家建議,應進一步明確現(xiàn)行數(shù)據(jù)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細則,完善分級分類授權、使用主體合法性背景審查、數(shù)據(jù)共享和合規(guī)風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對涉事企業(yè)違規(guī)違法的處罰力度,嚴格防范企業(yè)技術優(yōu)勢濫用,推動權責匹配。同時,針對各類二維碼當前應用場景廣泛的現(xiàn)實,創(chuàng)立二維碼安全認證和防偽溯源技術體系,實現(xiàn)二維碼生成、運行全過程管理,堵住數(shù)據(jù)安全漏洞。

任超認為,相關監(jiān)管部門可建立聯(lián)合執(zhí)法監(jiān)督機制,嚴格落實二維碼的使用識別標準,減少或禁止部分商家對用戶信息的強制收集。針對一些商家和平臺違背消費者意愿收集乃至濫用個人數(shù)據(jù)等情況,應建立長效機制,懲處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孟強說,如果經營者在提供二維碼服務的過程中存在侵犯消費者權益、個人信息權益等合法權利的行為,除了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以外,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還有可能構成行政違法,會受到市場監(jiān)管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包括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等。嚴重的話,甚至有可能會導致停業(yè)整頓、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八?,商家應當依法依規(guī)經營,切實以消費者為中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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