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佛山一路口62萬車主違章,總罰款超1.2億元”被媒體曝光備受關注。根據網友航拍實測,在這一路段3分鐘竟有27人違章。
每一分鐘就有9人被罰,如此高頻的違章引發(fā)極大的爭議。一些被罰車主對該地點的違章處罰提出了質疑,認為“實線畫得太短了,不合理”。眾多車友指出由于標線不明,如果不提前預判就要被罰。而面對這些質疑,當地交警部門則表示,司機有足夠時間、距離看見上述的交通信號,應遵循交通信號指示安全行駛。
由于各種原因,司機們經常隨隨便便就被罰款扣分。部分高速公路罰款不合理的問題一直以來廣受詬病。行政執(zhí)法的原則應該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執(zhí)行中堅持按比例操作,犯了多少的錯、根據相應的規(guī)定,給予相對應的處罰和制裁,只有這樣才能體現法治的價值,否則過猶則不及。
于法無據、于理不合的“處罰”成本一再升高,最終加到全社會的物流總成本里,暗藏了混亂而帶來的低效和危險因素。如何既達到懲戒的目的,又讓司機開得放心且安心,成為現代交通公共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考題。
“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每年兩會這樣的建議聲音都會有。無論是防止濫設濫用“電子警察”,還是反對為了提高罰款收入而進行頻繁抓拍,都是百姓的心中之痛。佛山案例的問題究竟出在哪,天價罰單的爭議與合理性之辯,應該成為一塊高速“警示牌”,公開回應、一查到底、透明操作則是平息所有質疑的最好方式。
據悉,目前針對佛山該高速路“天量”罰單一事,廣東省相關部門已派出工作組赴現場調查。
罰款黑洞不是攻不破的“堡壘”,不能讓飛馳的高速公路,成為矛盾叢生的是非之地。讓最先進的技術匹配精細化的管理,電子警察監(jiān)管不規(guī)范駕駛功不可沒,但防止被濫用和變相創(chuàng)收同樣不容忽視。
電子眼如何設置、由誰核準、使用規(guī)范不透明、交通罰款如何使用,都應有個明確的說法,是否有必要向社會合理公開闖紅燈、區(qū)間測速、違停等攝像頭的設置地點,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公正公平執(zhí)法能力。
這些年,天價罰單涌現,“以管代罰”的呼聲越來越高。各地使用“電子警察”維護和改進交通秩序的同時,應減少以追求罰款為主的執(zhí)法導向和處罰方式。此時,交管部門更應公開透明打消疑慮,在立法層面規(guī)管好電子攝像、抓拍裝置的使用規(guī)范,讓被罰者心知肚明,讓普通司機以此為戒。
(編輯:映雪)